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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漢文卷五十七

烏程嚴可均校輯

宦官

弘恭

恭。沛人。少坐法腐刑。為中黃門。以選為中尚書。宣帝時為中書令。

奏收蕭望之等

望之、堪、更生朋黨相稱舉。數譖訴大臣。毀離親戚。欲以專權擅勢。誣上不道。請謁者召致廷尉。(漢書蕭望之傳。)

建白下蕭望之獄

望之前為將軍輔政。欲排退許史。專權擅朝。幸得不坐。復賜爵邑。與聞政事。不悔過服罪。深懷怨望。教子上書。歸非于上。自以託師傅。懷終不坐。非頗詘望之于牢獄。塞其怏怏心。則聖朝亡以施恩厚。(漢書蕭望之傳。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。不詘辱。建白望之[注末望之二字衍]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弘恭 于緹縈 大乳母 一

列女

于緹縈

緹縈。臨菑人。齊太倉令 于意少女。

上書求贖父刑

妾父為吏。齊中(漢書有皆字。)稱其廉平。今坐法當刑。妾切痛(漢書作妾痛夫。)死者不可復生。而刑者不可復續。雖欲改過自新。其道莫由。終不可得。妾願入身。(漢書作沒入。)為官婢。以贖父刑。使得改行自新也。(史記倉公傳。又見漢書刑法志。孝文即位十三年。齊太倉令 于公有罪當刑。其少女緹縈隨父至長安上書。)

大乳母

乳母。東武嗣侯郭它之母。孝景初。年且四十餘。入宮養武帝。帝壯時號之曰大乳母。

上武帝書

某所有公田。願得假倩之。(史記褚補滑稽傳。)

卓文君

文君。蜀郡成都人。卓王孫女。寡而奔司馬相如。

司馬相如誄

嗟嗟夫子兮亶通儒。少好學兮綜群書。縱橫劍伎兮英敏有譽。尚慕往哲兮更名相如。落魄遠游兮賦子虛。畢爾壯志兮駟馬高車。憶昔初好兮雍容孔都。憐才仰德兮琴心兩娛。永託為妃兮不恥當壚。生平淺促兮命也難扶。長夜思君兮形影孤。步中庭兮霜草枯。雁鳴哀哀兮吾將安如。仰天太息兮抑鬱不舒。訴此悽惻兮疇忍聽予。泉穴可從兮願殞其軀。(梅鼎祚文紀有此。未詳所出。案西京 記。長卿素有消渴疾。及還成都死。文君為誄。傳于世。雜記雖言為誄。不載其辭。蓋近代依託也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卓文君 烏孫公主 馮嫽 二

烏孫公主解憂

解憂。楚王戊之孫女。前公主細君死。武帝以楚女為公主。妻烏孫岑陬。復妻翁歸靡。復妻狂王。甘露三年歸京師。年且七十。後二年卒。

上昭帝書

匈奴發騎田車師。車師與匈奴為一。共侵烏孫。惟天子救之。(漢書常惠傳。又見西域傳下。昭帝時公主上書。)

上宣帝書

匈奴復連發大兵侵擊烏孫。取車延惡師地。收人民去。使使謂烏孫。趣持公主來。欲隔絕漢昆彌。願發國半精兵自給。人馬五萬騎。盡力擊匈奴。唯天子出兵。以救公主昆彌。(漢書西域傳下。宣帝初即位。公主及昆彌皆遣使上書言。又見常惠傳。小異。 案。公主與昆彌各自上書。史家合併載之。故與匈奴傅小異。)

又上宣帝書

年老土思。願得歸骸骨。葬漢地。(漢書西域傳下。)

馮嫽

嫽。楚主解憂侍者。為烏孫右大將妻。號曰馮夫人。甘露三年從楚主歸京師。元帝時復遣往烏孫。

上元帝書

願使烏孫鎮撫星彌。(漢書烏孫傳。)

敬武長公主

公主。宣帝女。鴻嘉中寡居。適丞相嶭宣。元始中。莽自尊為安漢公。遣使以元后詔賜藥死。

上哀帝書

願還宣葬延陵。(漢書嶭宣傳。宣免歸故郡。公主留京。後宣卒。主上書。奏可。)

闕名

蒐田誓

無干車。無自後射。(周禮夏官注。賈疏云。此據漢田律而言。又見秋官士師注作軍禮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敬武長公主 闕名 三

與路中大夫盟

若反。言漢已破矣。齊趣下三國。不且見屠。(史記齊悼惠王世家。膠西、菑川、濟南三國將劫與路中大夫盟云云。又見漢書高五王傳。)

上書言樊他廣不當代後

荒侯市人病不能為人。令其夫人與其弟亂。而生他廣。他廣實非荒侯子。不當代後。(史記樊噲傳。孝文帝立封噲庶子市人為武陽侯。薨謚為荒侯。子他廣代侯。六歲。侯家舍人得罪他廣。怨之乃上書。詔下吏。又見漢書樊噲傳。)

上書言祠太一

古者天子。三年壹用太牢。祠神三一。天一。地一。太一。(史記封禪書。亳人謬忌奏祠太一方。其後人有上書言。又見漢書郊祀志上。)

上書言春解祠

古者天子常以春解祠。祠黃帝。用一梟破鏡。冥羊用羊。祠馬行用一青牡馬。太一澤山君地長用牛。武夷君用乾魚。陰陽使者以一牛。(史記封禪書。後人復有上書言。又見漢書郊祀志上。)

上書言宜立昌邑王

周太王廢太伯。立王季。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。唯在所宜。雖廢長立少可也。廣陵王不可以承宗廟。(漢書霍光傳。昭帝崩。亡嗣。武帝六男。獨有廣陵王胥在。郎有上書言云云。擢郎為九江太守。)

上書言霍氏

大將軍時。主弱臣彊。專制擅權。今其子孫用事。昆弟益驕恣。恐危宗廟。災異數見。盡為是也。(漢書霍光傳。霍山曰。嘗有上書言云云。其言絕痛。山屏不奏。)

為徐福上書

臣聞客有過主人者。見 直 。傍有積薪。客謂主人曰。曲其 。遠其積薪。不者將有火患。主人嘿然不應。居無幾何。家果失火。鄉聚里中人哀而救之。火幸息。于是殺牛置酒。燔髮灼爛者在上行。餘各用功次坐。而反不錄言曲 者。向使主人聽客之言。不費牛酒。終無火患。今茂陵徐福數上書。言霍氏且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四

有變。宜防絕之。向使福說得行。則無裂地出爵之費。而國安平自如。今往事既已。而福獨不得與其功。惟陛下察客徙薪曲 之策。而使居燔髮灼爛之右。(說苑權謀。)

臣聞客有過主人者。見其 直突。傍有積薪。客謂主人。更為曲突遠徙其薪。不者且有火患。主人嘿然不應。俄而家果失火。鄰里共救之。幸而得息。于是殺牛置酒。謝其鄰人。灼爛者在于上行。餘各以功次坐。而不錄言曲突者。人謂主人曰。鄉使聽客之言。不費牛酒。終無火患。今論功而請賓。典突徙薪亡恩澤。燋頭爛額為上客邪。主人迺寤而請之。今茂陵徐福。數上書言霍氏且有變。宜防絕之。鄉使福說得行。則國亡裂土出爵之費。臣亡逆亂誅滅之敗。往事既已。而福獨不蒙其功。唯陛下察之。貴徙薪曲突之策。使居焦髮灼爛之右。(漢書霍光傳。 案。此與說苑互有刪節。而加詳。故分載之。)

上書言宜改幣

古者以龜貝為貨。今已錢易之。民以故貧。宜可改幣。(漢書師丹傳。會有上書言。)

請臘祀社稷

令縣。常以春三月及時臘。祀社稷以羊豕。民里社各自財以祠。(史記封禪書。高祖十年春。有司請。又見漢書郊祀志上。)

固請建太子

古者殷周有國。治安皆千餘歲。古之有天下者。莫不長焉。用此道也。立嗣必子。所從來遠矣。高帝親率士大夫。始平天下。建諸侯。為帝者太祖。諸侯王及列侯始受國者。皆亦為其國祖。子孫繼嗣。世世弗絕。天下之大義也。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。今釋宜建。而更選于諸侯及宗室。非高帝之志也。更議不宜。子啟最長。純厚慈仁。請建以為太子。(史記文紀。元年正月。有司固請。又見漢書文紀。)

奏請立栗姬為皇后

子以母貴。母以子貴。今太子母無號。宜立為皇后。(史記外戚世家。王夫人陰使人趣立栗姬為皇后。大行奏事畢曰云云。又見漢書孝景王皇后傳。大行奏事文曰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五

奏議不舉孝廉者罪

古者諸侯貢士。壹適謂之好德。再適謂之賢賢。三適謂之有功。迺加九錫。不貢士。壹則黜爵。再則黜地。三則黜。爵地畢矣。附下罔上者死。附上罔下者刑。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斥。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。此所以勸善黜惡也。今詔書昭先帝聖緒。令二千石舉孝廉。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。不舉孝。不奉詔。當以不敬論。不察廉。不勝任也。當免。(漢書武帝紀。元朔元年。詔議不舉孝廉者罪。有司奏議云云。奏可。)

請造白金皮幣

關東貧民徙隴西、北地、西河、上郡、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。縣官衣食振業。用度不足。請收銀錫。造白金及皮幣。以足用。(漢書武紀。元狩四年冬有司言。)

古者皮幣。諸侯以聘享。金有三等。黃金為上。白金為中。赤金為下。今半兩錢。法重四銖。而姦或盜摩錢裏取鎔。(徐廣音容。漢書作錢質而取鋊。師古音浴。)錢益輕薄而物貴。則遠方用幣。煩費不省。(史記平準書。有司言。又見漢書食貨志下。)

請算軺書賈人緡錢

郡國頗被菑害。貧民無產業者。募徙廣饒之地。陛下損膳省用。出禁錢以振元元。寬貸賦。而民不齊出于南畝。商賈滋眾。貧者蓄積無有。皆仰縣官。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。請算如故。諸賈人未作貰貸。買居邑。稽諸物。(漢書作賣買居邑。貯積諸物。)及商以取利者。雖無市籍。各以其物自占。率緡錢二千而一算。諸作有租及鑄。率緡錢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。三老北邊騎士。軺車以一算。商賈人軺車二算。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。占不悉戍邊一歲。沒入緡錢。有能告者。以其半畀之。賈人有市籍者。及其家屬。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。敢犯令者。沒入田僮。(史記平準書。其明年。公卿言。又見漢書食貨志下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六

奏故太子謚號園邑

禮。為人後者。為之子也。故降其父母。不得祭。尊祖之義也。陛下為孝昭帝後。承祖宗之祀。制禮不踰閑。謹行視孝昭帝所為。故皇太子起位在湖。史良娣冢在博望苑北。親史皇孫位在廣明郭北。謚法曰。謚者。行之跡也。愚以為親謚宜曰悼。皇母曰悼后。比諸侯王園。置奉邑三百家。故皇太子謚曰戾。置奉邑二百家。史良娣曰戾夫人。置守冢三十家。園置長丞。周衛奉守如法。以湖閿鄉邪里聚為戾園。長安白亭東為戾后園。廣明成鄉為悼園。皆改葬焉。(漢書武五子傳。宣帝初即位。詔議故太子謚。置園邑。有司奏。)

復言悼園戾園號邑

禮。父為士。子為天子。祭以天子。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。立廟。因園為寢。以時薦享焉。益奉園民滿千六百家。以為奉明縣。尊戾夫人曰戾后。置園奉邑。及益戾園各滿三百家。(漢書武五子傳。後八歲。有司復言。)

奏菑川王終古淫亂事

終古使所愛奴與八子及諸御婢姦。終古或參與被席。或白晝使臝伏。犬馬交接。終古親臨視。產子輒曰。亂不可知。使去其子。(漢書齊悼惠王傳。五鳳中。青州刺史奏。)

奏逮捕菑川王終古

終古位諸侯王。以令置八子。秩比六百石。所以廣嗣重祖也。而終古禽獸行。亂君臣夫婦之別。悖逆人倫。請逮捕。(漢書齊悼惠王傳。青州刺史奏終古。事下丞相御史奏云云。 案。五鳳三年。丞相丙吉卒。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。今此丞相未知屬誰。故編入闕名類。)

劾奏王尊

尊妄詆欺。非謗赦前事。猥歷奏大臣。無正法。飾成小過以塗汙宰相。摧辱公卿。輕薄國家。奉使不敬。(漢書王尊傳。成帝初即位。尊于是劾奏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。下御史丞問狀。劾奏云云。有詔左遷尊為高陵令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七

劾奏王章

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。而私薦之。欲令在朝。阿附諸侯。又知張美人體御至尊。而妄稱引羌胡殺子蕩腸。非所宜言。(漢書元后傳。上使尚書劾奏章。遂下章吏。案成紀。事在陽朔元年。)

奏改徙陳湯

湯前親誅郅支單于。威行外國。不宜近邊塞。(漢書陳湯傳。湯與解萬年俱徙敦煌久之。敦煌太守奏云云。詔徙安定。)

劾奏申咸炔欽

咸欽幸得以儒官選擢。備腹心。上所折中定疑。知丹社稷重臣。議罪處罰。國之所慎。咸欽初傅經義。以為當治。事以暴列。迺復上書妄稱譽丹。前後相違。不敬。(漢書師丹傳。給事中博士申咸炔欽上書言。丹以此貶黜。恐不厭眾心。尚書劾云云。上貶咸欽秩各二等遂策免丹。 案。百官表。當在建平元年。)

奏遣王莽王仁就國

新都侯莽。前為大司馬。貶抑尊號之議。虧損孝道。及平阿侯仁。臧匿趙昭儀親屬。皆就國。(漢書元后傳。傅太后帝母丁姬皆稱尊號。有司秦。 案哀紀。事在建平二年。)

劾奏王嘉

嘉言事恣意。迷國罔上。不道。(漢書兩龔傳。丞相王嘉上書。薦故廷尉梁相等。尚書劾奏。 案。哀紀王嘉傳。事在元壽元年。)

奏劾龔勝夏侯常

勝吏二千石。常位大夫。皆幸得給事中。與論議。不崇禮義。而居公門下相非恨。疾言辨訟。 謾亡狀。皆不敬。(漢書王嘉傳[王嘉傳當作兩龔傳]。)

天陰雨。人之病為之先動。是陰相應而起也。天將陰雨。又使人睡臥者。陰氣也。(御覽十引漢名臣奏。)

漢得陰山。匈奴長老過之。未嘗不哭。(蓺文類聚七。御覽四百八十七引漢名臣奏。 案。漢書匈奴傳。元帝時。郎中侯應亦有此語。而文不同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八

燕王定國罪議

定國禽獸行。亂人倫。逆天道。當誅。(史記荊燕世家。元朔元年。肥如令郢人昆弟復上書。具言定國陰事。以此發覺。詔下公卿。皆議曰云云。上許之。定國自殺。又見漢書燕王劉澤傳。)

江都王建罪議

建失臣子道。積久輒蒙不忍。遂謀反逆。所行無道。雖桀紂惡不至于此。天誅當不赦[當不赦之當當作所]。當以謀反法誅。(漢書景十三王傳。有書[有書之書當作司]請捕誅建。制曰。與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。議者皆曰云云。 案武紀。事在元狩二年。)

尊寶鼎議(元鼎四年六月)

聞昔泰帝興神鼎一。一者。一統天地。萬物所繫象也。黃帝作寶鼎三。象天地人。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。象九州。皆嘗鬺享上帝鬼神。其空足曰鬲。以象三德。饗承天祐。夏德衰。鼎遷于殷。殷德衰。鼎遷于周。周德衰。鼎遷于秦。秦德衰。宋之社亡。鼎及[及當作乃]淪伏而不見。周頌曰。自堂徂基。自羊徂牛。鼐鼎及鼒。不吳不敖。胡考之休。今鼎至甘泉。以光潤龍變。承休無疆。合茲中山。有黃白雲降。蓋若獸為符。路弓乘矢。集獲壇下。報祠大亨。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。鼎宜視宗禰廟臧于帝庭以合明應。(漢書郊祀志上。議尊寶鼎。有司皆言云云。制曰可。又見史記封禪書。稍有刪節。)

廣川王去罪議

去悖虐。聽后昭信讒言。燔燒烹煮。生割剝人。距師之諫殺其父子。凡殺無辜十六人。至一家母子三人逆節絕理。其十五人在赦前大惡仍重。當伏顯戮以示眾。(漢書景十三王傳。本始三年制曰。與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議。議者皆以為。)

韓昌張猛盟匈奴議

單于保塞為藩。雖欲北去。猶不能為危害。昌猛擅以漢國世世子孫與夷狄詛盟。令單于得以惡言上告于天羞國家。傷威重。不可得行宜遣使往告祠天。與解盟昌猛奉使無狀。罪至不道。(漢書匈奴傳下。元帝即位。明年。漢遣車騎都尉韓昌光祿大夫張猛送呼韓邪單于侍子。即與為盟約。昌猛還奏事。公卿議者以為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九

諸寢園祀議

清廟之詩。言交神之禮。無不清靜。今衣冠出游。有車騎之象風雨之氣。非所謂清靜也。祭不欲數。數則瀆。瀆則不敬。宜復古禮。四時祭于廟。諸園寢日月閒祀。皆可勿復修。(漢書韋玄成傳。永光四年。議者。以為云云。上亦不改也。)

昌陵議

昌陵因卑為高。積土為山。度便房猶。在平地上。客土之中。不保幽冥之靈。淺外不固卒徒工庸。以鉅萬數至 脂火夜作。取土東山。且與穀同賈。作治數年。天下遍被其勞。國家罷敝。府藏空虛。下至眾庶。熬熬苦之。故陵因天性據真土。處勢高敞。旁近祖考。前又已有十年功緒。宜還復故陵。勿徙民。(漢書陳湯傳。 案成紀。事在永始初。)

罷三公官議

古今異制。漢自天子之號。下至佐史。皆不同于古。而獨改三公職。事雖分明。無益于治亂。(漢書朱博傳。成帝時。何武建言宜建三公官。于是以何武為大司空。封列侯。增奉如丞相。議者多以為云云。 案成紀。在綏和元年。)

嶭況罪議

律曰。斗以刃傷人。完為城旦。其賊加罪一等。與謀者同罪。詔書無以詆欺成罪。傳曰。遇人不以義而見 者。與痏人之罪均。惡不直也。咸厚善修。而數稱宣惡流聞。不誼。不可謂直。況以故傷咸。計謀已定。後聞置司隸。因前謀而趣明。非以恐咸為司隸。故造謀也。本爭私變。雖于掖門外傷咸道中。與凡民爭斗無異。殺人者死。傷人者刑。今古之通道。三代所不易也。孔子曰。必也正名。名不正。則至于刑罰不中。刑罰不中。而民無所錯手足。今已況為首惡明手傷為大不敬。公私無差。春秋之義。原心定罪。原況以父見謗。發忿怒無它大惡。加詆欺。輯小過。成大辟。陷死刑。違明詔。恐非法意不可施行。聖王不以怒增刑。明當以賊傷人不直。況與謀者皆爵減。完為城旦。(漢書嶭宣傳。哀帝初即位。博士申咸給事中。毀宣。宣子況為右曹侍郎。賕客楊明。遮斫咸宮門外。斷鼻脣。身八創。御史中丞眾等奏明及況皆棄市。廷尉直以為云云。況竟得減死一等。徙敦煌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十

通 斜道行船漕對

抵蜀從故道。故道多阪。回遠。今穿 邪[邪當作斜]道少阪。近四百里。而 水通沔。斜水通渭。皆可以行船漕。漕從南陽上沔入 。 之絕水至斜閒百餘里。以車轉從斜下下謂。如此。漢中之穀可致。山東從沔無限。便于砥柱之漕。且 斜材木竹箭之饒。擬于巴蜀。(史記河渠書。人有上書欲通 斜道及漕事下御史大夫張湯。湯問其事。因言。又見漢書溝洫志。)

初置五經博士舉狀(武帝建元五年)

生事愛敬。喪沒如禮、通易、尚書、孝經、論語。兼綜載籍。窮微闡奧。隱居樂道。不求聞達。身無金痍痼疾。世六屬不與妖惡交通。王侯賞賜。行應四科。經任博士。下言某官某甲保舉。(後漢朱浮傳注引漢官儀。)

與韋玄成書

古之辭讓。必有文義可觀。故能垂榮于後。今子獨壞容貌。蒙恥辱。光曜晻而不宣。微哉子之所託名也。僕素愚陋。過為宰相執事。願少聞風聲。不然。恐子傷高而僕為小人也。(漢書韋賢附傳。賢薨。家丞上書。以玄成為後。玄成陽為病狂。士大夫多疑其欲讓爵辟兄者。案事丞相史迺與玄成書。)

札書

黃帝得寶鼎宛朐。問于鬼臾區。鬼臾區對曰。黃帝得寶鼎神策。是歲己酉朔旦冬至。得天之紀。終而復始。于是黃帝迎日推策。後率二十歲復朔旦冬至。凡二十推三百八十年。黃帝僊登于天。(史記封禪書。齊人公孫卿有札書云云。因嬖人奏之。上大說。又見漢書郊祀志上。宛朐作冕候。)

食鼎銘

五熟是滋。君王膳之。(虞荔鼎錄。漢景帝鑄一鼎。名曰食鼎。高二尺。銅金銀雜為之。形若瓦甑。無足。中元六年造。小篆書。 案。此銘不知誰作。當入闕名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十一

金革帶鉤文

錫爾金鉤。既公且侯。(梁書夏侯詳傳。荊府城局參軍吉士瞻役萬人。浚仗庫防火池。得金革帶鉤。隱起雕鏤甚精巧篆文。)

剛卯文

正月剛卯既央。(續漢輿服志下通典六十三作決。)靈殳四方。赤青白黃。四色是當。帝令祝融。以教夔龍。庶疫剛癉。莫我敢當。

疾日剛卯。(續漢志作嚴卯。)帝令夔龍。(續漢志作夔化。)順爾固伏。(續漢志作慎爾周伏。)化茲靈殳。既正既直。既觚既方。庶疫剛癉。莫我敢當。(漢書王莽傳中注。晉灼曰剛卯長一寸。廣五分四方。當中央從穿作孔。以采絲茸其底。如冠纓頭蕤。刻其上面。作兩行書文云云。其一銘云云。又見續漢輿服志下。長寸二分。方六分。乘輿諸侯王公列侯以白玉。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。二百石以至私學弟子皆以象牙。上合絲各如其印質。刻書文云云。凡六十六字。又見通典六十三。)

寶劍銘

直百金。壽萬歲。(西京雜記上。)

琴銘

璠璵之樂。(同上。)

玉管銘

昭華之管。(同上。)

湓城井銘

潁陰侯所開。三百年當塞。不滿百年。為當運者所開。(御覽一百八十九。引潯陽記。湓城漢灌嬰所築。孫權徑此。自立標井上。掘得井銘。權忻以為瑞井。江中風浪。井水輒動。)

孝昭帝冠辭

陛下離顯先帝之光耀。以承皇天嘉祿。欽順仲春之吉日。遵並大道邠或。(盧辯云。當為芬彧。)秉集萬福之休靈。始加昭明之元服。推遠稚免之幼志。崇積文武之寵德。肅勤高祖清廟。六合之內靡不息。陛下永永。與天無極。(大戴禮公冠[公冠篇當作公符篇]篇。)。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十二

陛下摛顯先帝之光耀。以承皇天之嘉祿。欽奉仲春之吉辰。普尊大道之郊域。秉率百福之休靈。始加昭明之元服。推遠沖孺之幼志。蘊積文武之就德。肅勤高祖之清廟。六合之內。靡不蒙福。永永與天無極。(續漢禮儀志上注引博物記。與大戴禮小異。)

祭天辭

皇皇上天。昭臨下土。集地之靈。降甘風雨。庶物群生。各得其所。靡今靡古。維予一人某。敬拜皇天之祜。(大戴禮公冠篇。)

祭地辭

薄薄之士。承天之神。興甘風雨。庶卉百穀。莫不茂者。既安且寍。維予一人某。敬拜下土之靈。(大戴禮公冠篇。)

迎日辭

維某年某月上日。明光于上下。勤施于四方。旁作穆穆。維予一人某。敬拜迎日于郊。(宋書禮志一引尚書大傳。又見大載禮公冠篇。 案。祭天已下三篇。大戴禮列于孝昭冠辭後。明非先秦古辭。今編入漢闕名類。)

龜祝

今日吉。謹以梁卵焍黃。祓去玉靈之不祥。玉靈必信以誠。知萬事之情。辯兆皆可占。不信不誠。則燒玉靈。揚其灰。以徵後龜。

假之玉靈夫子。夫子玉靈。荊灼而心。令而先知。而上行于天。下行于淵。諸靈數刺。莫如汝信。今日良日。行一良貞。其欲卜某。即得而喜。不得而悔。即得。發鄉我。身長大。手足收人。皆上偶。不得。發鄉我。身挫折。中外不相應。手足滅去。

假之靈龜。五筮五靈。不如神龜之靈。知人死。知人生。某身良。某欲求某物。即得也。頭見足發。內外相應。即不得也。頭仰足肣。內外自隨。可得占。(史記龜策傳。)

卜占病者祝

今某病困。死。首上開。內外交駭。身節折。不死。首仰足肣。(史記龜策傳。)

卜病者祟

今病有祟。無呈。無祟。有呈。兆有中祟。有內。外祟。有外。(史記龜策傳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 闕名 十三

郊拜太一贊饗文

天始以寶鼎神策授皇帝。朔而又朔。終而復始。皇帝敬拜見焉。

拜祝祠太一贊饗文

德星昭衍。厥維休祥。壽星仍出。淵耀光明。信星昭見。皇帝敬拜太祝之享。

祠上帝明堂贊饗文

天增授皇太元神策。周而復始。皇帝敬拜太一。(史記封禪書。)

倀子逐疫

甲作食 。胇胃食虎。雄伯食魅。騰簡食不詳。攬諸食咎。伯奇食夢。強梁祖門共食磔死寄生。委隨食觀。錯斷食巨。窮奇騰根共食蠱。凡使十二神追惡凶。赫女軀。拉女幹。節解女肉。抽女肺腸。女不急去。後者為糧。(續漢禮儀志中。)

王使威長葬銘

明明哲士。知存知亡。崇隴原亹。非寍非康。不封不樹。作靈乘光。厥銘何依。王使威長。(博物志八。漢西都時。南宮寢殿內有醇儒王史威長死。葬銘曰云云。)

全漢文卷五十七終